事實概述
某網紅到西門町拍攝影片,提供免費口罩給街友,見街友拒絕,竟然以裝有酒精的水球往街友旁地面砸,讓酒精濺到街友身上,還在影片中聲稱「消毒」,事後遭到網友撻伐後又說是「提醒」街友。
法律論述
你以為公然侮辱一定要用「不雅文字」或「辱罵」的方式才會構成嗎?事實上,不只是動口,動手也是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的,甚至相本案的網紅,即使只是酒精往地上砸,不但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,甚至視情況也有可能是「加重」公然侮辱罪。
從刑法第309條來看:「公然侮辱人者,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」第一項就是一般的公然侮辱罪,第二項則是「加重」公然侮辱罪。一般我們知道,當眾辱罵他人就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,主要是在於只要客觀上足以讓一般人都覺得這樣的舉動是在「輕蔑他人人格」,所以不只是辱罵,比中指等手勢,足以在客觀上構成「輕蔑他人人格」者,都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。
進一步而言,如果今天不是單純辱罵或以手勢來侮辱他人,而是「強暴」的方式,解釋上是「施以不法腕力」來侮辱他人,例如甩巴掌、潑水潑穢物等,由於對他人的侵害比起單純以辱罵或手勢的方式侮辱他人更為嚴重,則有可能構成刑法第309條第二項「加重」公然侮辱罪。
像本案以水球砸地的方式,即便沒有直接砸在街友身上,但客觀上看起來仍然有可能屬於「施以不法腕力」來侮辱他人,而構成「加重」公然侮辱罪的。試想,今天一個路人突然對緊鄰你旁邊的地上砸水球,我們做何感想?是不是會覺得被侵犯,被侮辱呢?更何況砸的是酒精,如果濺到眼睛裡呢?即使不是酒精等可能會造成身體受傷的液體,如果對你旁邊的地上砸珍珠奶茶呢?這樣的行為雖然聲稱是「提醒」、「消毒」,但一旁第三人看起來像是在「提醒」嗎(其實筆者覺得聲稱「消毒」某程度上也是公然侮辱…)?
文後呢喃
雖然該網紅自稱是「提醒」,確實他們也有先送免費的口罩給街友,但街友不戴口罩,違反相關規定自然有警察等執法人員可以處理,以砸酒精的方式來「提醒」是否恰當?是否會引起他人仿效而觸法?身為這麼多人點閱的網紅真的要好好以身作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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